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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10-14  来源:

南京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 简 章

 

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创品牌、以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为宗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特色鲜明的MPA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理工文融合,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公共管理高级人才,造就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的社会中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将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同时关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s.njust.edu.cn )或南京理工大学MPA中心网页(http://mpa.njust.edu.cn )有关要求和说明。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报考点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三、考试方试:

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初试:

1.考生应在20161215日至12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初试时间:1224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24日下午 外国语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等,复试时间等安排由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另行公布,一般在20173月底前完成。

四、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2.5年,总学分≥43学分。课程学习主要采取非脱产(利用双休日)的方式。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2017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全过程学费5万元/生。

六、报名咨询: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61031日止

报名地点:57365.com继续教育处(镇江市山门口街82号一楼)。

联系人   彭学纲  0511-85018980  1370528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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