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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26  来源:

 

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11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24号),更好推进全市党校事业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创全市党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是为适应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打造四铁干部、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党校系统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教学科研改革,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在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和决策咨询等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党委没能发挥党校在干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党校主体职能跑偏、主业主课不突出、师资队伍较弱、管理松弛、办学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等问题。市、辖市区党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和建设新镇江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办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推动全市党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党校姓党是党校立校办学之本。党校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

——坚定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实事求是,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党员干部掌握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分类考核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更好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

——落实从严治校,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以严明的校风学风全面提升党校办学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目标任务。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把全市党校建设成为与镇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好满足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中有更大作为、办学整体水平居于全省同类党校前列的高水平党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有力支持。

——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地位更加凸显。班次课程设置更加规范,学科体系更加优化,党校特色更为鲜明,主课地位更为突出,精品课程更多涌现,教学效果显著提升。

——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幅提高。教学布局更趋完善,基地建设更加强化,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管理体制更加优化,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更加突出。

——科研咨询更有作为。学术研究、理论宣传、决策咨询协调发展,科研成果质量显著提高,科研课题转化教学专题比例显著提高,决策咨询水平有新的突破。

——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培养激励使用机制更趋完备,名师工程加快推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结构更加优化。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市、辖市区委党校投入力度显著加大,办学的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从严治校得到落实,校风学风建设有新的提升。

二、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课地位

(四)突出主课安排。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最重要任务和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完善教学布局,确保党校所有主体班次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

(五)规范办班管理。根据中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市、辖市区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原则上要安排在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部门要加强办班审批管理,凡未经审批同意的班次,物价部门不予核定收费标准,不予报销费用。

(六)规范班次学制。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要求,集中力量办好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主体班次。

积极实施分类培训,以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提升业务水平、强化素质能力的要求,制定分类培训计划,明确参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目标、培训方式等,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市委党校着重办好以下班次:(1)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以副处级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2)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市管后备干部为主要对象,学制一般不少于2个月;(3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以正乡科级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学制一般不少于15天;(4)公务员培训班,初任公务员培训不少于12天,公务员科级干部任职培训不少于15天;(5)党外干部培训班,其中民主党派骨干培训班学制不少于7天,非中共中青班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6)党务、纪检等其他干部培训班次和各类专题研讨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制。

辖市区委党校主要轮训培训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重点办好以下班次:(1)辖市区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以副乡科级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学制不少于15天;(2)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科级后备干部(含党外中青年干部)为主要对象,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3)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学制不少于7天;(4)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辖市区部门、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等其他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的班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制。

在一个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市委党校或辖市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

(七)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引导学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推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专题、进课堂、进头脑,坚持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镇江实践的教学,加强对学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理论阐释,提高学员明辨是非、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强化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主干课程。市、辖市区委党校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性分析,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九)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各个班次的必修课,推动学员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引导学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守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十)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情景模拟式、现场式等多种形式,强化教学互动。加大研究式教学,突出实践导向,实现由传授知识向研究问题转变,增强教学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现场教学,充分挖掘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先进典型和红色资源,以重走习总书记在镇江走过的路”“新四军苏南抗日斗争亚夫精神·戴庄模式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现场教学基地,规范教学基地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基地在党性教育和实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党性分析与组织生活相结合,加强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警示性;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集体备课和课前试讲,严格教案审核,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广泛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网络听课等方式,实现市、辖市区委党校共享优质课程;根据不同班次特点建立学习考核制度,激发学员学习的内生动力。

(十一)加强学科建设。大力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发展壮大党史党建和党性教育学科建设,积极探索市情研究学科建设,加快形成具有党校特色、服务地方发展、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

三、切实提高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十二)充分发挥支撑教学作用。完善科研成果向教学转化的有效机制,引导教师紧紧围绕教学需求开展科研,以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校教育培训。引导教师加强基础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深入研究我市生态领先、特色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着力回答广大学员普遍关注的深层次问题

(十三)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发挥党校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系统优势,加强理论宣传,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提供正确引领和学理支撑。加强对各种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坚持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亮剑,善于解疑释惑、激浊扬清,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引领整合社会思潮方面走在前列。

(十四)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党校咨政作用,建立重大事项参与机制,委托研究相关重大课题和下达研究任务,安排教研人员参与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调研咨询论证等活动;全市党校系统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策性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努力成为党委政府想得到、信得过、用得上的决策咨询机构;创新党校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学员的聚集优势;加强与上级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交流合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建立平台,提高决策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五)严格政治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教师坚持党校姓党,高扬党的旗帜,增强看齐意识,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学员;建立健全党校师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外聘或兼职教师,坚决予以解聘。

(十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研人才队伍,党校专职教师逐步达到党校人员编制的50%,承担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主讲教师逐步达到在编教师的60%。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青蓝工程”“精品工程以全省党校系统培养一批教研新秀、一批教学名师、一批社科英才三个一批人才培训工程为抓手,加强全市党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力度,每年选派1-2名优秀教师到基层挂职锻炼,加深对国情党情市情的认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教师带着课题深入到基层一线调研,掌握一手资料、数据,深化对社会问题和理论专题的认识,增强教学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党校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引进渠道,将党校名师引进作为全市人才引进的重要内容统一谋划,十三五期间,市委党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每年招录、引进2名以上高层次优秀教师;制度化选派中青年教师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知名高校培训进修。把教师出国(境)调研、进修、交流列入市年度出国(境)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具备条件的可单独组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党校教育特点,合理确定党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辖市区委党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可达到40%,党校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市、辖市区通过特设岗位的形式解决,不占现有高级职称岗位数;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师资管理、引进培养、职称评聘、绩效考核、激励保障机制。

(十七)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党校人员管理体制,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逐步规范党校教职工属性多样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党校教师待遇,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有计划地安排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任职交流,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支持学术造诣精深的领导干部应聘到党校担任教职,保留其原有的身份、职级;加强组织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市、辖市区委党校分别配备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组织员(班主任),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

五、提升党校系统的整体办学水平

(十八)优化党校机构设置。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围绕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调整市级党校机构设置,形成机构设置合理、学科优势突出、资源利用高效、服务保障有力的发展格局。

(十九)加强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指导。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党校系统整体功能。市委党校每年制定对辖市区党校业务指导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干部培训班课程设置建议清单,切实加强对全市党校系统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科研咨询、师资建设、管理服务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合作。市委党校每年制定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计划,加大师资培训的力度;建立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库、专题库和现场教学基地库,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深化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各辖市区委党校重点科研课题,列入市委党校每年的科研目录统一资助;强化图书和信息化合作共享。

(二十)统筹全市党校系统办学资源。办好办强市委党校,发挥市委党校的龙头带动作用,实现全市党校系统办学资源统筹利用,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整体功能发挥。区委党校挂市委党校分校牌子,仍受区委直接领导,其人员编制、隶属关系、财政保障和工作职能保持不变。市委党校统筹安排有关培训任务和师资力量,建立在市委党校校委会领导下的分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党校系统整体办学水平。

六、认真落实党委办党校的主体责任

(二十一)坚持党委办党校。市、辖市区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解决党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市、辖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担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参加党校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为党校人才引进、师资培养、挂职锻炼、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十二)加强党校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配齐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

(二十三)完善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市、辖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确保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可采取形势报告、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参加学员讨论等形式,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思想性和指导性。党委要对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出制度性安排,各级党委办公室和组织部门每年年底根据干部培训计划,研究提出本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党校讲课的年度计划,由党校具体落实。

(二十四)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调训力度。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完善干部调训计划,创新干部调训方式。把党校培训与干部使用密切结合起来,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参加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注重考察党校学员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使党校成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

(二十五)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从满足干部培训需要出发,按照现代化、规范化要求,统筹谋划党校的建设,使党校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市委党校新校区的建设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预留未来发展的空间,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能充分满足我市干部培训的需求,在建设水平上要走在全省同级党校前列。加强对辖市区委党校的投入力度,实现软硬件的进一步升级改造。辖市委党校要按照省委评估体系的要求,达到有独立校园、有教室和报告厅、有食堂宿舍、有多媒体设备及远程教学接收能力、有图书阅览室、有活动场地的六有目标,建成既能满足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又体现苏南板块经济发展水平的培训基地。

(二十六)健全党校办学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党校的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等办学必需的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维护相关经费,市、辖市区党委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党校人员经费、正常办公经费和教学科研所需经费、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考虑。2017年起科研与师资培训专项资金逐年增加。

(二十七)强化考核问责。市委对市、辖市区及各级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实施意见》的情况、书记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督查考核。把兼任党校校长职务的党委负责同志履职情况纳入本人工作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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